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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工作流程(最新)

时间:2025-07-14   访问量:1001

一、申请材料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报告盖章)

申请报告(或重新申领)应为正式公文,抬头应写四川省生 态环境厅。正文简要说明企业概况,申请事项, 申请缘由,使用 情况等信息,申请报告中应留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申请报 告盖单位公章的正式件请扫描成 PDF  文件,命名为申请报告, 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附件 2  生态环境部门 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盖章)

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http://rr.mee.gov.cn/  完成填报后,点击暂存;然后点击许可证相关申请-许可证重新申领-点击查看(右下角有个放大镜的标志),进入后点击右下  角的生成-打印,下载申请表并打印。申请表内容包括辐射工作  单位基本情况、活动种类和范围、台账明细登记、监测仪器、报警仪器和辐射防护用品登记表、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辐射工作人员登记表共 6 份表格,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命  名为申请表,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附件 2   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盖章)

1 已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2.拟新增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3.拟报废射线装置明细表(适用于报废射线装置);

4.拟销售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仅适用于销售企业);

5.放射源和射线装置销售台账(仅适用于销售企业)。

可参照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台账明细表编制该明细表,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数量、型号、编号、类别、工作场所、用 途、粒子能量、来源、当前状态、活度、购置日期等;放射源和 射线装置销售台账必须要有销售去向。盖章后扫描成 PDF,命名 为对应表格的名称,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附件 2 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

参照川环函〔20161400  号文件要求, 申请单位应制定以 下制度文件。

1.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正式文件(应为申 位加盖公章的正式公文,内容需明确辐射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及其 职责);

2.辐射安全管理规定(综合性文件);

3.辐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

4.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维护维修制度;

5.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6.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台账管理制度;

7.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

8.监测仪表使用与校验管理制度;

9.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或培训计划);

10.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11.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2.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和射线装置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单位)。

2025年四川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工作流程(最新)仅开展销售活动且人员不直接接触电离辐射的申请单位,只 需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的 1 2 5 6 9 11 项。管理制度文件汇总后,扫描成 1  PDF 文件(请勿 1 个制度文件制作成 1  PDF), 命名为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上传至全 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附件 1  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 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相应规定的证明材料。

(五)辐射工作人员清单和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成绩单

提交辐射工作人员清单和辐射安全管理人员通过核技术利 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辐射安全管理专业的成绩单。辐射工作 人员清单必须要有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工作岗位、 培训时间、培训证号(自主培训或者成绩单号)、考核专业(不 是学历专业,是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专业,比如核医 学、辐射安全管理等 )。

仅销售单位应至少 1  位辐射安全管理人员通过核技术利用 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中“辐射安全管理”专业类别的考核。

(六)授权书、分责协议、厂商资质、固定工作场所证明、 社保证明(仅销售企业)

1.授权书。仅销售(不贮存)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单位, 无论是几级代理商,都需提交生产单位盖章的授权书。

2.分责协议。提交与生产单位签订的分责协议,说明企业 仅负责销售,其他贮存、运输、安装、调试、维护维修等均由厂 商负责;提供厂商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盖厂商公章并标注“此 件仅用于 XX  公司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或盖申请企业鲜章)。

3.社保证明。提供辐射安全管理人员(持有核技术利用辐 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辐射安全管理专业成绩单)的社保证明。

4 固定工作场所的证明。 自有房产证明、与物业公司签订 的租房合同等。

仅销售(不贮存)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还需提非密封 放射性物质包装材料的去向证明文件、运输方案等资料。

以上材料汇总后,扫描成 1  PDF 文件(请勿 1 个制度文 件制作成 1  PDF), 命名为授权书等资料,上传至全国核技术 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附件 2  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 料。

(七)环评文件

为加快办件进度,取得环评批复的单位,建议提供环评批复 及环评报告。批复文件命名为环评批复,环评报告文件命名为环 评报告,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附件 2  生态 环境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单位,应提交签字后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登记表; 请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办理 https://beian.china-eia.com/a/login )。文件命名为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登记表,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附件 2 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退役项目

1部分辐射工作场所不再使用、部分注销许可种类范围的, 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按重新申领程序办理,提交 重新申领相应办理文件。

2不涉及场所退役仅报废射线装置的,除提交重新申领相 应办理文件外,还应提交报废设备的去向证明材料。扫描成 PDF 文件,命名为对应名称,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 -附件2 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 涉及辐射工作场所退役注销的。

 1)使用 X 射线装置、粒子能量不高于 10 兆电子伏特的电 子加速器,除提交重新申领相应办理文件外,还应提交报废设备 的去向证明材料。扫描成 PDF  文件,命名为对应名称,上传至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附件 2  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提 供的其他资料。

2)使用Ⅳ、Ⅴ类放射源的。除提交重新申领相应办理文件 外,还应提交废旧放射源回收、收贮备案表。扫描成 PDF 文件, 命名为对应名称,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2 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使用Ⅰ、Ⅱ、Ⅲ类放 射源场所不存在污染的。除提交重新申领相应办理文件外,还应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登记表、开展退役监测,并提交相应文件,扫描成 PDF  文件,命名为对应名称,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 安全申报系统-附件2 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其他类别的场所,需开展退役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报告 书或报告表。除提交重新申领相应办理文件外,建议提交退役环 评批复和环评报告报批本。并提交退役项目验收材料,包括验收 报告、验收公示和备案材料,扫描成一个 PDF,文件名修改为退 役验收资料。以上资料提交到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附件2 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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