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延续、变更

当前位置:首页>服务项目>辐射安全许可证
全部 11 辐射安全许可证 7 辐射环评 4

成都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销售III类射线装置/销售IV、V类放射源)市局办理

时间:2018-04-12   访问量:1027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之前首先确定单位申报的活动种类和范围是什么,才能继续进行后续的申请,根据你单位实际的种类和范围,所要求的材料会有所不同。

成都市局能受理的射线装置仅包括III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

成都市局能受理的放射源仅包括销售、使用Ⅲ、Ⅳ、Ⅴ类放射源的事项,其他高级别的活动范围请联系省厅办理。

成都市局能受理的非密封源工作场所能受理的丙级。如果销售单位涉及存储,运输,调试,安装,维修,库存等情况,本申请暂不适用,所需要的材料可能会更多如果不清楚自己的活动种类和范围是什么可以联系侯老师(19983079527)

本次着重介绍成都市局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销售III类射线装置/销售IV、V类放射源)销售单位。需要的材料,不做具体操作步凑讲解。

成都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销售III类射线装置/销售IV、V类放射源)市局办理

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注册单位账号密码,具体申报信息填报与资料上传。网址为:https://rr.mee.gov.cn/

2、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分责协议。厂家分责协议。

4、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5、填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分站点-备案登记系统。

6、拟销售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7、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满足该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相应规定的证明材料:

 1、销售Ⅲ、Ⅳ、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Ⅲ类射线装置;使用Ⅲ类放射源和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需要有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者兼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需**【提交相应学历证明】,也可参考【设立管理小组】**)

2、放射源和射线装置销售管理制度。 

3、销售人员岗位职责。 

4、销售人员培训制度。 

5、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6、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表。(由于是全程网报,该表是区县老师核查现场后开具的材料,申请提交前不用上传该表,如有整改的要求才会补充上传,需要联系老师重新上传整改报告和检查记录表。如无整改项则不用补充提交该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辐射安全许可证代办(销售II、III类射线装置)省局办理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19983079527

联系电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